科研新政推动智库深刻变革 迎接新的机遇挑战
近年来,中国智库发展进入“黄金时代”。从中央到地方,各种科研改革措施密集推出,新一轮政策红利切实落地。如何利用改革契机,推进自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更加符合智库规律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是各智库需要认真思考与探索的问题。
重磅政策叠加带来切实红利
今年以来,中央针对科研机构和智库领域频频出台重磅改革政策。3月,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8月,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11月,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这些文件涉及科研机构和智库领域的体制机制、项目管理、人才发展和分配政策,构成全方位的配套改革。
在这些政策带动下,国家各部委也相继出台具体办法,使中央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得以逐步落地。7月,财政部下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名下发《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9月至10月,财政部、教育部连续出台《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11月,教育部下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印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
各省市区也积极跟进,纷纷出台具体措施。7月,重庆市出台“七条措施”,要求在科研前端立项时引入竞争,在尾端验收时引入第三方评审;浙江省发布25条“人才新政”,特别是在职称评审中,提出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横向与纵向课题指标同等对待。9月,山东省在年初出台科研机构职称评聘合一的改革举措之后,又接连出台两项新规,要求对全省科研院所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并赋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自主权。10月,吉林省以吉林大学等5家单位为试点,建立完善职务发明股权和分红奖励制度等。11月,四川省对全省2000多个科研机构、109所高校出台激励创新创业16条政策。12月,陕西省在全省推行“双导师制”,打通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壁垒,助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科研新政推动智库深刻变革
智库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我国的官方智库很多由科研院所或高校转化而来。目前,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已逐渐完善,而科研院所通常为事业单位,由政府进行全方位管理,发展的能动性与自主权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未来将建立健全智库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首席专家和领军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党政军智库、高校智库、社科院智库将逐步“去行政化”,不再设行政级别,建立权责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
智库将重塑与政府关系。官方智库成为法人主体后,政府将逐步减少对智库的微观管理,将过去双方的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法治框架下的委托—代理关系,从过去的重过程管理逐渐向重目标管理转变;对智库的绩效考评由过去的政府决定转变为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智库将获得充分自主权。“新政”以后,智库将实现自主创新、自主发展。如人才使用权方面,人员流动困难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智库人才将有更多机会到党政机关任职、离岗创业或在企业兼职取酬;人才管理权方面,智库在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将自主决定;职称评聘权方面,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智库将自主评聘职称,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可职称直聘,社会智库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渠道将更加畅通;科研经费使用权方面,将突出知识价值导向;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方面,智库人员享有的科研成果权益将得到法律保障,享有权益比例将大幅提高。
官方智库与社会智库将同台竞争。随着官方智库自主权的扩大,官方智库与社会智库的人员流动渠道将更加畅通,业务合作将日益增多,可依据市场规则,由官方组建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明确招投标标准和规则。
迎接新的机遇挑战:智库何为
面对新一轮科研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机遇,各类智库要大胆革新,塑造鼓励创新的智库生态环境。
实行智库负责人公开遴选制度。应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集聚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首席科学家、学术带头人,赋予其更大的决策权、人财物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完善对其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机制,允许其自主聘用“柔性流动”人员,自主组建科研团队,等等。
确立学术话语权的地位。智库应成立专家委员会,根据发展实情,把涉及学术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尤其是人员的聘用权与评价权交给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团队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
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各家智库应尽快确定发展优势与强势学科,实现差异化发展。对于自身研究的薄弱环节或领域,要么果断舍弃,要么通过与优势智库成立协同创新体的方式,实现“借船”发展。
以科研为中心重组内设机构。一旦确立了以科研活动为中心的运作模式,就意味着智库内部的行政职能部门、科研辅助部门等都将作为科研活动的服务部门或附属机构而存在,由此将带来全套科研组织、财务、人事制度等运行机制的变革。
完善智库评价机制。发挥政府、媒体、市场、智库服务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明确基础研究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强调社会评价,同时注重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加强智库数据库建设,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
确保意识形态正确方向。智库不是“自由撰稿人”的松散联盟,而是党领导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决策咨询的重要部门、学术研究的重要机构,应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党对智库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联系专家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