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医疗器械销售价格 一公司被罚1亿多元
记者上午获悉,国家发改委依法对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的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85亿元。
据悉,被处罚的垄断协议行为涉及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采用转售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其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现查明,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美敦力还采取了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强化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据介绍,被查处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且不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和豁免条件,国家发改委依法责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处2015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计1.185亿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国高值耗材和可植入医用设备的市场竞争整体并不充分,厂商主要采取转售的销售方式,经销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对促进产品竞争、形成合理市场价格至关重要。美敦力严格限制转售价格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经销商之间的竞争,限制了医疗器械品牌间的竞争,维持了相关医疗器械产品高价,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增加了患者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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