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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行业唯有文风起舞 方能在电力市场化的洪流中占有一席之地

2016-12-02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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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改革像一场巨浪席卷了半个世界,这是一场世界范围的改革,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质量为基本目标,形成了与不同制度条件相适应的多种改革路径和市场模式。差不多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中国开始了浩浩荡荡得电力体制改革,直到2015年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简称9号文)出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才重新启动。

售电行业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从方兴未艾到极速增长的,那么在电改缺乏研究的的当下,能充分理解一方面,国内理论界对电力改革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未能充分理解中国电力改革的本质和内容;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成功电力改革经验是中国电力改革的主要借鉴对象,却常被误读和过度嫁接,反而造成更多认识误区。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其普遍性规律,同时也植根于各国的制度条件,所以全世界没有任何两个电力市场完全一致。尽管我们可以找出类型相近的电力市场,但细节往往差异巨大。实际上,对中国具有不逊于发达国家借鉴意义的国际经验,反而是来自常被忽视的转型国家。这些国家大都采用过以发达国家经验为基础的标准电力市场模型,但电改的实际效果却分化明显,原因即在于电力改革政策与各自经济体制转型的协调程度不同。

正是这种转型,成就了售电市场的羽翼,现阶段,输配电改革、售电侧改革、交易中心建设等各项改革工作尚未得到有机结合。电网公司在输配电相关业务上仍有垄断优势,电力交易中心的探索也刚刚起步,这些因素都使售电公司业务短期看很难大规模开展,更多只表现为向大用户提供直接购售电业务。

同时,国家能源局提出,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2016年力争达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年实现工业电量全放开,2020年实现商业用电量全放开。按照这一目标,“十三五”期间,直购电规模将按照65%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扩张。因此,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竞争性交易电量中,大用户直购电仍是现阶段售电业务的主流形式。

同时,根据《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赋予用户更多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标志着我国传统的电网公司单一售电模式将被打破。因此,配售电业务的放开会是未来电力市场改革的最终方向,大型国有新能源企业必须积极探索售电公司等创新业务形式和交易途径,进行组织变革,抓好客户资源摸底,主动探索售电业务的具体开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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