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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

2016-12-01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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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广告联盟服务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国家版权局规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秩序的有关工作情况,调查确定了第一批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大型网络广告联盟发起《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通过查办大案要案和开展版权重点监管,有效规范了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秩序。但是,大量专门或主要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小网站未经授权传播大量作品,不仅严重地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目前日趋规范的网络版权秩序形成严重的冲击和破坏。网络广告联盟虽然不是侵权盗版内容的提供者,但却是众多侵权盗版网站非法获利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客观上助长了网络侵权盗版的势头。网络广告联盟服务商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和企业责任,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共同整治侵权盗版乱象。

据通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今年7月部署开展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把“开展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就是要联合主要网络广告联盟,切断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小网站的非法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小网站侵权盗版势头,有效净化网络版权环境,维护网络版权产业的正常秩序。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定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等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在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为网络广告联盟规避法律风险,促进网络广告联盟良性发展。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强调,近年来,中央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都突出强调了“保护”这个关键词。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投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惩治力度,提高侵权盗版成本。此外,国家版权局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力量加强版权保护的做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格局。为此,国家版权局要求网络广告联盟企业强化合法经营意识,加强对所投网络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建立健全平台版权保护内部监控管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履行好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网络版权保护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王晓东处长出席会议,并对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联合大型网络广告联盟发出版权自律倡议,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百度网盟推广、360广告联盟、阿里妈妈广告联盟、腾讯广告联盟、搜狗广告联盟、网易广告联盟、金山广告联盟等大中型网络广告联盟相关负责人,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主要权利人代表,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日本文化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等主要权利人组织代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600977)著作权协会等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以及中国版权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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