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14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一通知?
答:出台通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为促进艰苦边远地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重要举措。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通知对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通过实施精准招聘,助力脱贫攻坚。
问:通知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放宽年龄。通知明确,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二是放宽学历。通知明确,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
三是放宽专业。通知要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四是允许明确户籍要求。通知提出,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其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问:通知提出了哪些激励保障措施?
答:一是积极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适当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
二是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工作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工资、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人文关怀。
三是拓宽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注重选拔优秀乡镇站所负责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大力表彰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问:为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地方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着力形成“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体制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审核招聘方案,规范招聘程序,公示招聘结果。
三是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至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是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因人画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