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规划,我国将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时,应预留再生处理设施空间,根据再生水用户布局配套再生储存和输配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标改造,增加高品质再生水利用规模。加快推进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鼓励地方支持主要为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项目,实施海岛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节水服务企业整合市场资源要素,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水务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经信委(经委、工信厅、经发局)、科技厅、教育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要求,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理念和节水氛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我们组织编制了《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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