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的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专题会议对大数据中心企业进行用电补贴工作的有关精神,日前,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开展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黑龙江省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工作。
经过对申报企业及相关数据中心机房用电量情况的勘验,根据《关于黑龙江省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的考核办法(试行)》,最终确定了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电信分公司、哈尔滨国裕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具备评审条件,并将评审情况函告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6年下半年,黑龙江通管局将继续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项目评审工作,通过对数据中心企业进行用电补贴,推动黑龙江省大数据中心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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