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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 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6-08-25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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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记者王楷)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 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取消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明确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规范导游证使用年限,建设全国导游公共服务平台,启用电子导游证书取代原有IC卡导游证;选择区域试点,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使导游职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转型为旅行社、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旅行服务机构等多元选择。

《意见》提出工作目标:推动导游管理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向法治化、市场化转变,构建“进出、监管、保障、奖惩”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破除一切阻碍导游参与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障碍,推动导游执业更加便利、多元和规范,建设一支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队伍,营造游客、导游、市场共赢局面,使导游成为旅游市场秩序的坚定维护者,成为旅游业创新、创业的活跃领域,成为人民群众游得放心、舒心、开心的重要环节。

《意见》提出重点任务:改革导游准入制度。实施全国统一的导游资格考试,不断改革完善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形成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的考试制度。提高考试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考试便利性。增加考点分布,降低考试收费标准,减轻考生负担。统一规范考试标准,优化考试流程,加强考试督察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试点开展特聘导游认定工作,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执业范围及奖惩机制等,以吸纳社会专门人才、小语种人才进入导游队伍,优化导游队伍结构。

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拟选择导游管理基础好、市场秩序好、市场需求大的区域作为试点,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使导游执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转型为旅行社、互联网平台以及其它旅行服务机构等多元选择。制定实施导游自由执业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建设完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健全导游自由执业保险保障体系,建立导游自由执业纠纷综合处理机制;鼓励指导旅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建立导游自由执业网络预约平台。

取消导游异地执业壁垒。清除各地违法设置的导游异地执业障碍,打破导游异地执业的地区壁垒,真正把导游选聘管理权限放归市场,通过市场调节和企业自主选择,使导游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合理分配,促进导游流动更加开放化、导游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意见》还提出,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对导游执业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管水平;建立导游社会化评价与监督体系;健全旅游纠纷综合处理机制,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旅游纠纷矛盾;实现由点到面、由事前到事中事后、由静态向动态的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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