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应固守总量控制原则
医药网7月1日讯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近日透露,国家层面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启动,各地或开始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据悉,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保证改革后医院总收入不降低,二是保证公众总体就医负担不增加,三是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
此前,我国已启动并实施了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的来说,就是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事服务费价格。药品零差价和基本药物的新政实施之后,医疗机构终端的药品价格得到了总量上的控制,以药养医的现象有所好转。同时,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之后,部分高水平、能力强的医生收入得到了保障,个人价值也得到了体现。
不过,从众多地方的改革尝试来看,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之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药品成本没有得到根本性控制,“药品降价死”之下,新特药有了更广泛的市场,也蚕食了零差价和基本药物的改革成果。医事服务价格大幅上涨,包括挂号费、门诊费、服务费等普遍提高,使得医疗的总成本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患者的就医负担没有下降,医保的支出也没有得到控制。
在前门没有关严的情况下,又启动了成本增加的后门,必然会导致结构性失衡和总量性失序。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0元,人均卫生总费用2586.5元,实现连续多年上涨。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医疗费用都在上涨,检查费、药费节节攀升,而挂号、手术、护理等费用多年未变,价格都在几元、几十元。从国际经验来看,一所医院的收入应该70%来自于医疗服务收费,30%来自于检查、药品等收费项目。
很显然,在药品成本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控制之下,如果再提高医事服务价格,就会带来就医负担的整体提高,患者就会为改革垫支更多的成本。作为一项系统性的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若不能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做好内部的结构优化和重组,那么改革就可能背离其预期,也无法获得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支持。若不实行总量控制,如果出现成本大幅度增长的情况,将会成为公共财政和患者的难以承受之重,也无法实现有序的发展。
在总量控制下做加减法,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需要通过反复的论证和评估,并与现有的政策及其可持续性充分结合起来。若不能虑及各方利益诉求、现实情况和长远需要等综合因素,单兵突进的改革难以推进,这也是一些地方医改不成功的原因。唯有综合各种因素并采取系统性改革,且固守总量控制这一底线原则,医疗改革才有可期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