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继“营改增”后 中国资源税全面改革大幕将启
继“营改增”后,中国财税改革再迈大步。7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给经济发展增添更多绿色。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0年起,中国先后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6个品目实行了资源税改革试点。
此次改革的关键内容有两点。一是将征税范围从现行的盐、矿产品逐步扩展至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二是对绝大多数矿产品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即将税收与资源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资源价格上涨、企业利润增长时,税收相应增加;价格下跌、利润下滑时,税收随之减少。这是此次改革的核心。
各类矿产品的税率幅度由中央统一规定,地方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的原则,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税率。一些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还可享受税收优惠。
除“立税”外,方案还明确要求“清费”: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这相当于从源头上堵住了地方乱收费的“口子”。
在“绿色”已成中国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的背景下,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将给中国经济带来多重利好。
直接的好处在于企业税费负担将减轻。目前中国各地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项目较多,许多收费基金与资源税征收对象、方式和环节相同,造成资源税费重叠,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又导致税费关系混乱。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指出,在此情况下,理顺税费关系成为资源税改革的关键。
本次资源税改革进一步规范了税费关系,有助于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为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这一点此前已有所体现。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原油、天然气、煤炭推行资源税改革后,2016年上半年共减收资源税约101.7亿元(人民币,下同),平均降幅超过30%。
“从价计征改革前,公司按3元/吨缴纳资源税,税负大概16%,改革后石灰石最高税率只有6%。”山东一家石灰石开采销售企业财务总监王传君说。
地方政府也可增加收入。在中国,资源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官方数据显示,近10年来资源税年均增长率高达27%。但在确定多数矿产品的税率上,地方政府并无实权。
此次改革赋予地方政府确定部分资源税目税率、税收优惠及提出开征新税目建议等税政管理权,有利于调动其发展经济和组织税收的积极性。
长远的好处在于促进资源节约与有效利用,助力绿色发展。
此前中国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即一种资源无论稀缺程度、价格水平如何波动,税额标准都没太大变化。这种征收办法在资源价格暴涨时无法切实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价格大跌时又令企业“压力山大”。
同时,从量计征也无法解决当前中国资源开采利用效率低、消耗总量大、资源浪费突出等问题。
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称,此次改革构建了资源品价格与税负之间的联动机制,资源品税负内化于价格之中,能使价格有效反映供求状况及稀缺状态,有利于健全科学合理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节约利用。
此外,扩大征税范围也有利于健全资源税制,增强其生态调节功能。“这将使资源税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胡怡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