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四大看点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的共识正在形成,信用联合奖惩的机制正在实施,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的投入逐步加大,这将催生一个巨大的信用市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其作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关键一环。
通过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客观、独立地开展社会信用状况的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使社会信用的价值显性化,便于市场识别和定价,减少交易成本,由此形成的信用体系和价值标准作为一个基本的衡量尺度,能起到激励守信行为,约束失信行为的作用。信用体系和价值标准在构建稳定社会秩序过程中,作为法律约束和市场激励的补充,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国家大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个层面的需求涌现,信用服务市场进一步扩大,为迎合市场需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需求。包括涉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个环节的咨询,培训;政府部门建立了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了大量信息和数据,如何使用信用信息,让数据动起来,为政务工作(行政审批和管理等)提供便利,例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在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帮助实现对信用风险的跟踪、监控等等。
行业自律性非政府部门信用需求。通过对成员开展信用评价,实现对协会成员的分类管理,进行适度地鼓励或者惩戒;同时也希望通过协会的平台,让信用服务机构能够为协会成员提供信用服务,包括企业的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等。
企业性质的信用需求。大量金融机构无论是信贷业务还是自营投资,他们对客户、同业的信用水平都十分关注,在参考外部评级的同时,越来越多地寻求建立内部的评级体系,希望随时能够掌握信用风险的变化。上述这些市场需求,大部分最终还要落实到企业和个人身上。包括为企业和个人定期出具信用报告,建立信用档案等等,给他们在贸易、投融资等经济活动中都提供便利,降低成本,同时还帮助他们提高对自身信用的管理能力。
鼓励竞争和规范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笔者认为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通过市场化手段,打通政府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价值共享和交换。要依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政府间数据的整合。数据价值的挖掘、变现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第二,要注重人才培养。人才是最为重要的基础。随着信用产业即将进入加速扩张的阶段,信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注重信用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弥补人才缺口。
第三,要高度关注技术创新。互联网对信用服务行业已经开始产生冲击,尤其对征信行业的改变有目共睹,创新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精准的传统分析技术未来将更多地进行正面交锋。但这两者之间互补大于竞争,征信机构应该主动探索,寻找更适合自身优势的模式和技术手段。从另一个角度看,技术的开发也拓宽了第三方信用发展的空间,让第三方信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去挖掘市场的需求,并且服务更多的群体成为可能。通过对经济社会运行更广泛的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信用产品的设计可以更精确,从而更好地服务市场。
第四,要注重防范风险。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信用违约事件逐渐增多,从民营企业到地方国企、央企,债务违约风险都有暴露。近几年快速扩张的P2P网络借贷也暴露出很多诈骗、跑路等问题。信用服务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这些风险的暴露对信用服务公司来说有机会但更多的是考验,考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判断。信用服务机构要想经营长久,专业专注控制风险才是根本。在提高自身风险识别能力的基础上,更要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各方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信用风险判断,在信用风险逐渐暴露的环境下,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系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