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盛华以收益互换形式持万科总股本的3.81%
昨日(8月3日),万科发布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宣布,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7月24日披露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中披露的钜盛华的权益变动情况部分是通过证券公司的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实现。
公告称,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补充更正前,即截至2015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102,945,738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0.93%。
截至2015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449,615,060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4.07%。
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补充更正后,即截至2015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人寿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102,945,738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0.93%。
截至2015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28,040,510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0.26%;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421,574,550股万科A股股票收益权,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3.81%。
在收益互换合约中,钜盛华将现金形式的合格履约保障品转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按比例给予配资后买入股票,该股份收益权归钜盛华,钜盛华按期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钜盛华回购证券公司所持有股票或卖出股票获得现金。具体交易安排为: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4日之间,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公司的指令共买入万科A股股份297,320,21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2.69%。本次收益互换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从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6月22日。
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4日之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公司的指令共买入万科A股股份124,254,33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1.12%。本次收益互换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从2015年7月23日至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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