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施行 直面职业教育发展痛点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史志鹏
徐 骏作(新华社发)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实训室学习汽车修理技术。 胡攀学摄(新华社发)
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中专的实训教室里,服装设计班的学生正在进行实操练习。 李尚引摄(人民视觉)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中等专业学校老师正在指导学生练习刀工。 张 玲摄(人民视觉)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今年5月1日起,1996年颁布施行后首次大修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职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随着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施行,在全国各地,靠技能成就人生的幸福故事越来越多。
认可度不高成最大困难
在人才培养的“蓄水池”中,职业教育至关重要。
“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和震教授说,发展职业教育,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需要,如果没有职业教育,就无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创新链,其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会出现结构性断裂和缺失。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不高。2021年《教育家》杂志发布的《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受访学生和家长在选择“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时,“社会认可度”位居前列。
这是为何?有专家指出,一方面,由于此前高中教育一直采取分流模式,某种程度上产生了“分层”的问题。职业教育往往被认为低普通教育一个层次,甚至有不少家长认为,宁愿孩子读差一点的普通高中,也不愿去上职业中学。
另一方面,不少职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遇到“隐形门槛”等不公平待遇,强化了人们对职业教育地位的认知偏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陈李翔指出,在升学上,接受职业教育的学历最高是大专,与普通高等教育没有连接通道,继续深造的空间有限;在就业上,不少职校毕业生反映在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等过程中遭遇“学历歧视”,即使入职后,在后续晋升中也或多或少面临壁垒,包括“同工不同酬”的窘境。
“由于培养目标定位模糊,有的职业院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未能从学科教育中独立出来,教育质量尚不能适应眼下技术发展和企业生产需要,致使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所从事的工作。”陈李翔说。
一位曾带过毕业班的职校老师介绍,有一届班级30多人,毕业2年后,几乎所有人都有离职记录,离职后仍从事本专业的仅有3人。在该老师看来,职校学生离职率高既与薪资、地位有关,也与很多学生找不到职业方向和意义相关。
投入影响产出,教育领域同样如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认识上有误区,觉得职业教育不太需要花钱。可事实上,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事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
从这个意义上看,和震认为,国内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还不够。据统计,中国高职的招生数占高等教育的55%以上,可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
由“层次”到“类型”是重要转变
今年5月1日起,新职业教育法施行,诸多规定直面发展中的问题。和震表示,新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同时也宣告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新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由“层次”到“类型”,是重要转变。陈李翔说,这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与此前“分流”不同,新法在对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问题上,提出“协调发展”,还规定“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以往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次等教育’的说法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适合的教育’。”陈李翔表示。
出口畅方能进口旺。在升学上,新法打通了之前的“断头路”,专科不再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法律规定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职校学生不仅能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这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法实施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其实已在全国开展。在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就读的小叶是“中职升本科”招生改革的受益者。“走职业教育这条路,我选对了!”回想起自己从中等职业学校一步步考上本科的经历,小叶心情激动。
初中毕业的小叶,来到广东省佛山市的勒流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当时的他内心很焦虑,感觉与大学生活无缘了。“在老师和家人的鼓励下,我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大学梦’。”小叶说。终于,凭借不懈努力,小叶通过职教高考成了一名大学生。
就业方面,如何破除“隐形门槛”?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各地积极响应新法要求,不断拓宽职校学生就业渠道。北京市日前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的规定,引发社会关注与热议。不少专家表示,此举为职业教育发展带了好头,具有风向标意义。
在资金投入上,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曾天山认为,职业教育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投入,应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中寻求结合机制。新法对此也有回应,将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鼓励多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资助与捐赠。
增进校企之间的了解互信
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2万所,在校生超过2915万人,但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仅30%左右。如何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培育更多能工巧匠?
人才培养中,教学质量很重要,其根本在教师。一名职教老师透露,在当地,中职学校的师资来源主要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很难招到合适的专业教师。
“仅靠职校的教师队伍还不够,要建设‘学校双师+企业培训师’新型双师型教师队伍。”和震介绍,新法加强了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并鼓励职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设立工作室。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更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实践中,校企合作经常面临浅表化、不深入的困境。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摸索出自己的路子。在学校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的教室内,重庆机电增材制造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正在给同学们讲解3D打印技术和操作规范。该实训基地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打造,每年为上千名学生提供实训机会。
除了“校中厂”,还有“厂中校”。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的重庆盟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100余名龙门浩职中实习学生分布在各个作业工段,由课长、组长、老技工等人员“一对一”指导。
“我们还开设了‘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班’,学校和企业共同拟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共同编写教材、共同招生、共同培养。”龙门浩职中校长钟代文深有体会,“只有不断培育、强化共赢点,增进校企之间的了解、互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才能走深走远。”
“如何有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一直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难点。”陈李翔表示,新法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主体作用,比如,引导企业按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与职校开展多形式合作,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实施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
有需求,才会受欢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避免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和震认为,这样才能形成职业教育模式的差序格局,为行业门类齐全、产业形态不同、技术技能迭代的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各种技术技能人才。
“当前,还要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为他们展示技能、切磋技艺提供平台,营造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氛围,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陈李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