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条措施支持医疗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加强合作
近日,为鼓励海南医疗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CRO)加强合作,借助CRO在新药械研发、设计以及临床研究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海南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研究水平,助力海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海南省医疗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加强合作的通知》。
通知包括7项鼓励支持海南医疗机构与CRO加强合作措施,具体内容为搭建合作信息平台、鼓励参与医疗机构药械临床试验机构建设、鼓励合作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参与真实世界和数字疗法等临床研究、支持参与医疗机构制剂二次开发、支持设立临床研究智库、营造临床研究学术氛围等。
CRO是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临床CRO能够在临床试验I-III期管理、药械工艺路线开发、循证医学研究、药物经济学评价等方面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鼓励支持CRO与海南医疗机构加强合作,有利于加快提升医疗机构临床试验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海南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及质量控制能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