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6月1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五章23条,分别从评价和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方面,对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
《办法》指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优质中小企业?
《办法》明确,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但企业要满足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
评选标准是什么?
《办法》明确,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
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并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入选后能否一劳永逸?
《办法》明确,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生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未按要求报告的。或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将取消公告或认定。
国家有什么培育政策?
《办法》指出,结合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大服务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服务帮扶力度,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