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八部门联合发文:校园周边不得出现校外培训广告
为落实“双减”政策,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排查清理校园内各种形式的校外培训广告。
《通知》明确要求,校外培训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周边不得出现关于校外培训的相关宣传。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发布或变相发布的校外培训广告,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等,组织力量清理校园周边相关培训广告,重点清查上学和放学期间在学校周边的传单发放、宣传引导等行为。
同时,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重点自查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车等是否存在培训广告并予以清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不易辨识的广告内容进行研判,并对相关广告管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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