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
支持民企改革发展,部委再度发声。
就当前有少数声音将一些规范行业发展的监管举措曲解为“打压民营经济”,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21日在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毫无根据的。有关部门针对资本无序扩张、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出台的监管举措,不针对特定所有制企业,更不是针对特定所有制的特定企业。
事实上,近段时间以来,中央层面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频频表态。专家分析,这意在正本清源,坚定企业家信心,同时也意在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创新升级步伐。
关于民企参与国企混改,徐善长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打压民营经济”的杂音毫无依据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徐善长表示,近段时间有关部门针对资本无序扩张、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出台了监管举措。这些举措针对的是“无序”,强调的是“规范”,是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务实行动、必要之举,不针对特定所有制企业,更不是针对特定所有制的特定企业。由此引发的“打压民营经济”的曲解和杂音,是毫无根据的。依法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是成熟市场经济的表现,将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创造更公平、更优化的发展环境。
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和各级政府支持和纾困民企的政策持续出台,从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参与国企混改,到降低税费负担、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举措,都有利于营造民企发展的政策环境。
徐善长介绍了几个“零的突破”,比如,民营企业首次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成品油非国营出口资格,首条民间资本控股的杭绍台高铁有望于今年年底建成通车,首家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对第一财经表示,近期以来,中央对民企频频表态,一再肯定民企对经济增长、就业以及推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支持民企发展的方针政策不变,并上升到保护产权的高度。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滕泰认为,多次表态既与当前社会上流传的一些对共同富裕的错误解释有一定关系,意在正本清源,坚定企业家信心,同时也与当前民企面临转型升级挑战有关,意在鼓励民企积极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和价值创造规律,加快创新升级步伐。
疫情暴发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集中于下游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直接接触类的生活服务业企业等,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多点散发,生存压力尤显。但大量民企凭借自身活力和韧性,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趋势。
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大幅提升,阶段性成效突出。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此前发改委也明确指出,支持民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投资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商用推动关键技术性能大幅提升、成本显著下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当前新能源、储能领域都存在明显的技术瓶颈,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这无疑需要雄厚的资金作为支撑。一方面,需要集合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力量,共同参加相关技术研发,强化资金支撑能力;另一方面,基于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也需要多路资本共同参与,在共享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共担经营风险。以混改方式推动,是一个较优方案。
何为增量混改?刘兴国告诉第一财经,从混改的方式看,有存量混改和增量混改两种方式。存量混改实质上是一进一退,在新进投资者进入的同时,也意味着原投资者的退出,对混改企业来说,只是换了一个投资者,并不会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
“增量混改则意味着混改企业以增发新股份的方式落实混改,也就是说,新投资者的进入将带来注册资本的增加,给混改企业输入增量资金。所以,增量混改更有助于增厚混改企业的资金实力,强化进行新能源、储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能力。”刘兴国说。
2016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开展国企混改试点,先后推出了4批共208家试点。目前,近100家试点已经完成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深度转换经营机制等主体任务,共引入外部资本2000多亿元,外部资本平均持股比例达到35.9%。近60家试点企业已经开展或计划同步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限制性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为8.6%。
第一财经了解到,发改委正在总结混改试点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培育更多产权多元、治理现代、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推广支持民企改革发展典型做法
支持民企改革发展也是从中央到地方上下联动的系统工程。地方尤其是城市层面,作为直接与民企面对面的“最后一公里”,是提高民企政策获得感的关键环节。
近日,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向全国推广青岛、温州、泉州等8个地方72条支持民企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徐善长表示,此次推广的72条做法几乎涵盖了支持民企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每个方面都直指民企面临的突出问题。比如,最受关注的融资问题,清单中有20条做法占总量近1/3的篇幅,都是针对这个问题,涵盖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首贷、续贷、转贷、融资担保、信用融资、民间金融等多个方面,直接回应了民企融资的“切肤之痛”。
2012年,国务院在温州设立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市副市长殷志军在上述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温州一以贯之引金融活水灌溉实体经济,民企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有效缓解。温州率先开展“无抵押贷款”专项试点,创新推广“授托贷、诚信贷、权益贷、批量贷”融资模式,将各类非传统抵质押物的“沉睡资产”“权益资产”分别以授托、质押、信用贷款等形成转化为“信贷资产”。
青岛开展了“贷动小微”专项行动,提出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完善“首贷”金融服务等21项工作要求,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青岛还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对辖区内企业提供10日内低费率转贷业务,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渡过短期资金难关。自开展转贷工作以来,累计为3200家(次)企业提供了470亿元左右的转贷资金,有效降低了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当前民企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依然不小。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必须下大力气持续抓好支持民企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发现和了解民企在产权保护、招投标、市场准入等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蒋毅透露,将开展民营经济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点。通过破除区域间涉民营经济政策壁垒、建立区域间利益协同机制,推进涉民企政务服务协同、区域市场协同,从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不平衡、要素不流动、市场不联通的问题,为全国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探索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