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一分店“未分开陈列”医疗器械和非医疗器械 被罚
中国网财经9月22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分店的行政处罚信息(穗云市监处字[2021]1184号)。
信息显示,上述企业设置有医疗器械专区,但自2021年8月5至2021年8月2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医疗器械专区的第三、四排货架上同时陈列了“阿华医疗医用电子体温计”(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152070475)、“振德医用胶带”(产品备案号:浙绍械备20170090号)等医疗器械和“济明堂苗肤王”(卫生许可证号:赣卫消证字[2019]第D034号)、“百草堂百卉膏”(卫生许可证:[粤]卫消证字[2015]第8010号)、“大忙人婴宝乳膏”(卫生许可证号:赣卫消证字[2010]第D065号)和“御欣堂宝宝维肤软膏”(卫生许可证号:赣卫消证字[2015]第0056号)非医疗器械。
通报称,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分店经营的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产品未分开陈列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兼营非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当分开陈列,有明显隔离,并设置明显的区分标示。”的规定,被责令改正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产品未分开陈列的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
资料显示,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分店成立于2014年09月09日,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等。其总公司为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黄大业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其总公司曾涉8起行政处罚事件,处罚事由分别为销售劣药叶酸片、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购进药品等,总金额2.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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