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资金近百万元 国药控股芜湖公司员工获刑33个月
来源:和讯股票 作者:蒋蓁蓁
5月19日,据裁判文书网公示,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公司”)员工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近100万,被判职务侵占罪,获刑2年9个月。
据悉,在徐某工作的第六个年头,即2017年1月,国药公司授权徐某代表公司签订药品销售合同,负责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在安徽省地区的销售及相关事宜。2017年6月-2020年4月,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核对账目和收取货款的职务之便,以截留药品款或以客户名义从公司拿货私自出卖的方式,侵占国药公司资金共计约97.75万元。
据判决书显示,徐某到案后,其本人及家属均愿意赔偿单位损失,尤其是其父亲和弟弟,在案发之后向国药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但因家庭窘迫无经济实力,希望国药公司能够宽限还款期限。庭审第二日,徐某家人退还国药公司1.5万元。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认为,徐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将其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计价值约97.7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其到案后虽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但其多次侵占公司货款近100万元,只退赃1.5万元等情节,法院判决如下:
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其违法所得约97.75万元(扣减已退1.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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