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第二批中介机构:5家被告诫,3家被批评
5月6日,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第2期行业通报。其中,2家中介机构被表扬,3家中介机构被通报批评,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被通报告诫,8名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纳入行业惩戒、风险警示名单。下一步,协会将开展第三方网络平台房源发布的规范性检查。
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茂悦府分公司、浙江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杭州丰登街店门店公示内容清晰完整、业务记录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均佩戴统一信息卡,被通报表扬。
而杭州百事通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门店未公示转让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模板;杭州房优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居间服务过程中未告知交易当事人首付款领取相关事宜可进行约定;杭州佐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德佑加盟店)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向万波在其朋友圈擅自发布未经核验房源信息。被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并纳入星级评定考核,计入信用档案。
杭州伟居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口碑及家加盟店)、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闻潮路分公司、杭州拂鹤居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德佑加盟店)、杭州置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德佑加盟店)、杭州奋青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德佑加盟店)5家公司因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佩戴统一信息卡、交易资金监管账号未公示等原因被通报告诫。
董隆翔等5名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因在职期间,利用公司资源,侵占公司钱款等违规行为被列入行业惩戒名单,行业惩戒期3年,惩戒期内不得聘用。樊欣等3人因存在利用公司员工身份,违规以个人名义出租房屋并截留租金等违规行为纳入行业风险警示名单,行业公示期3年,协会提醒各会员单位应从严把控,不予或减少合作、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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