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想装修,先交7000元“开口费”?
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相继发文,明令禁止“开口费”等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然而,近日有河南禹州多位群众反映,在当地的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商都在明目张胆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价格每户六千至七千元不等。
群众就此向禹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互相推诿,不予受理。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禹州有关部门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新房想装修?先交数千元“开口费”
在河南省禹州市中心地带,有一个名为“城上城三期”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最近,不少购房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在2021年房屋整体已经完工,业主们正准备装修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缴纳每户7000元的暖气开口费和天然气开口费,否则,不给钥匙,不能装修。整个城上城三期有500多户居民,每户都被要求缴纳这笔费用。
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合同上面显示,这些费用全部由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承担。但是如果房子要去装修,他们要求我们必须交双气开口费。(开发商)说是市政府让收的,住建局让收的。”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明确,燃气暖气由开发商负责
在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已经标明燃气、暖气建设由开发商承担,而且在现场探访中记者发现,小区内的燃气、暖气管道早已建好,并不需要“再次开口”。一位业主说,他着急装修,只能交钱:“都交了,不交没办法,不交不让装修。”
城上城小区
不仅是城上城小区,在禹州市鸿基雅苑小区,同样也是不交开口费就不给钥匙。不得已,小区业主黄先生也交了开口费。黄先生说:“开发商说钱得交。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他说这个钱必须交,交了7000多元。”
政策文件形同虚设
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文件,要求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等,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国家发改委文件
2019年8月,河南省发改委下发文件,再次强调按照中央文件执行,要求各地价格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河南省燃气工程安装市场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容节选
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为何在禹州仍然大行其道?
2020年12月,禹州市政府部门在领导留言板回应留言人反映的天然气开口费问题称,“目前,禹州市相关部门未收到上级天然气安装不收费文件”;回应暖气开口费问题称,“目前,禹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尚未实行大配套,不包括热力等相关配套费用,此部分费用仍需业主承担”。
禹州市地方留言板回复
开发商与多部门互相推诿
记者拨打了禹州市天源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不收“燃气开口费”,唯一收取的是和开发商在建房时约定好的工时材料费,这和业主无关。
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明令禁止的费用,当地燃气公司也否认收取,为什么禹州的开发商们还在明目张胆收取?记者与业主一起来到开发商禹州市雅鼎置业有限公司,一位经理说,双气开口费必须交,而且这是住建局规定的。
按照开发商的指引,记者联系上了禹州市住建局,住建局含糊其辞,推脱说:最好问一下发改委,政策的事他们更清楚。
几经辗转,记者又联系上了禹州市发改委。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已经看到文件不让收取开口费了,但是记者反映的问题属于价格问题,需要市场监管局来执行,最好再问问他们。
记者又联系到了禹州市市场监管局。但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告诉记者,这事归不归他们管还不清楚。
燃气公司说不收,开发商说住建局让收,住建局让找发改委,发改委让找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说自己不知道。就这样,踢了一圈皮球,又回到了原点。正如上文一位业主所反映的,着急装修,不装没办法,最后买单的还是老百姓。
禹州双气“开口费”问题不是个案
其他地方是如何回应的
2020年,山东滨州的陈先生向媒体反映称,他在滨州阳信县购买的商品房,需额外缴纳暖气、燃气开口费共6166元及1500元太阳能费用,随后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称,按照现有规定,水、气、暖都应包含在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费用包含在房价中,不会再产生开口费等费用。
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2021年3月1日起,河南省驻马店市将全面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
收取“开口费”本就不合规,开发商与禹州多部门互相推诿更让百姓投诉无门。为什么在禹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开发商收上来的开口费到底进了谁的口袋?如此肆意向群众“开口”收费,是否有人在背后撑腰?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