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确保改革任务进度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狠抓2019年改革计划落实。根据各地2019年改革实施计划,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2亿亩以上。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计划新增面积分解到具体市、县和灌区,落实到具体地块。紧扣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基本原则,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要实施改革,抓住关键节点,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扎实有序推进改革,确保每年都有新进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2020年底前需完成改革任务的省份,今年要下大力气,确保改革任务大头落地。
就改革范围,《通知》指出,改革实施范围原则上应覆盖中国水利统计年鉴公布的全部有效灌溉面积,各地要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确定或调整最终改革面积。对个别有效灌溉面积因土地利用方式改变、种植结构调整,实际上不再实施灌溉的,可不纳入改革范围。各地要按此原则,全面梳理全省(区、市)有效灌溉面积的基本情况、灌区类型、水资源条件、种植结构等,进一步完善省级改革台账,并逐级建立省内改革台账,界定改革实施范围,落实到相关市县、灌区和具体地块,明确序时进度、责任单位,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类型区域的改革路径和具体改革措施。要做好改革台账的更新维护,自2019年起每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将改革台账更新报送四部门,每年12月底前向四部门报送全年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改革实施计划,不再报送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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