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
收取高额退票费、订单无法消费、下单后难预约、退改签遭拒……“五一”旅游消费旺季结束后,在线旅游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订票、出行、酒店住宿、旅游景点消费等各环节都存有诸多猫腻。
在线旅游,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旅游路线查询和旅游产品预订及其他相关旅游产品的在线服务,是旅游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产生的新的服务业态。在线旅游的兴起与发展,拉近了消费者与旅游服务提供商的距离,方便了旅游消费者,拓宽了商家的销售渠道,也带来很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预计2019年全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将超万亿。2018年以来,针对在线旅游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完善,尤其是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民航局、消协组织等也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从而推动在线旅游消费者满意度逐步提升。
不过,由于在线旅游行业发展时间短,整个行业缺乏成熟的经验支持,再加上在线旅游消费过程中,点多、线长、面广,以及涉及线上、线下多个环节,使得在线旅游消费中问题不断,默认搭售、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信息泄露、虚假宣传、低价陷阱、下单后涨价或无票、订单失误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又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在线旅游消费问题频发多发,显然将制约旅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还会形成“从众效应”,导致在线旅游消费乱象日趋增多,严重削弱消费者对在线旅游的信任度。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在线旅游的相关法规制度,依法规范旅游企业的行业标准,使其经营活动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监管部门也要创新监管方式,既要管得住又不能管死,确保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和在发展中规范,遏制在线旅游“野蛮生长”。同时,消费者在享受新兴消费模式的同时,也应不断增长消费知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在线旅游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在线旅游管理机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诚信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旅游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