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加快推进散煤治理 “三县一市”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
继去年10月1日起六城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实施禁煤措施后,太原市散煤污染治理向“三县一市”延伸。日前出台的《太原市2018年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三县一市”今年要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
太原市提出,10月底前,全市20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完成“三县一市”平川地区清洁供暖改造10万户以上。其中明确,10月底前,“三县一市”现有193台20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现有55台农业生产采暖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清徐县热源厂3台240蒸吨备用燃煤锅炉和阳曲县热源厂2台180蒸吨备用燃煤锅炉,要完成提标改造,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随着相关工程实施,太原市将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并具备清洁能源供暖条件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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