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新修订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产权保护。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聚焦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大集”等地区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重点商品为日用品、百货用品、酒类商品等。
二是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查处的重点包括
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三是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查处的重点包括互联网领域 “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建设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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