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 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
记者30日从广东省国税局了解到,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5月1日起,实施降低两档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部分行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
“增值税税率降低可谓是最直接的减负红利了,给到纳税人手中的是最实在的真金白银。”据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民营钢铁公司,2017年所属期销售收入116.4亿元。该企业常务副总经理姜远水表示:“这次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到16%,我们经过测算,2018年就可以减少缴纳增值税约1500万元,有利于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节约的资金我们将投入到研发。”
“作为运输公司,我们第一季度的销售额有20818万元,如果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一年可以减负约500万。这样就有一大笔资金可以投入到运输状态监测、车载定位运输系统等高新软件的研发中。”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黄羡雯表示。
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还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和80万元上调至统一的500万元,另外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由纳税人发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再以行业来区分,实现了增值税的简洁和中性原则,逐步向理想增值税税制靠拢,经济和税收秩序将更加规范。”中山大学法学院税法教授杨小强表示。
更多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求,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征税的便利,也可自愿选择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享受抵扣进项税额的红利。佛山市南海区东仕粉末设备制造厂负责人刘勇兵也算了一笔优惠账,其在2018年第一季度销售约29万元,因上游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该季度税负高达17%,若该公司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预计6-12月可少缴增值税近8万元。
此次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中,留抵退税政策受到很大关注。国家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前期投入的成本是很高的,资金回收周期又比较长,难免会有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将减少税收对企业资金的占用,让企业资金流更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