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渔船将不少于4000艘
《工作要点》规定,要切实开展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整治。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使用养殖网箱废弃物收集设施,支持集中连片池塘开展生态化进排水系统改造,支持工厂化养殖开展循环水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出台实施《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面源污染普查。研究制定养殖容量技术标准,探索建立水产养殖容量管理制度。
《工作要点》还规定,要不断提升渔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数字渔业”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完整的渔情数据监测发布机制,完善水产品市场监测、跟踪制度,加强对水产品市场的分析、预测和研判,多渠道、多形式发布产品价格指数。推进渔业渔政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以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为基础,构建全国渔业渔政综合管理平台。探索挖掘一批渔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的典型和模板,积极引导信息化与渔业充分融合。抓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
《工作要点》指出,要切实加强国内渔船管控。继续实施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2018年全国压减渔船不少于4000艘、功率不低于30万千瓦。推进《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修订和宣传贯彻。研究制定休闲渔船管理规定及检验规则。落实渔船分类分级分区管理改革,推动地方制定小型渔船控制指标,开展海洋小型渔船“三证合一”改革研究。全面推进渔船检验“四大体系”建设和渔业船舶注册验船师制度实施,研究制定深远海养殖设施检验法规,开展海洋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和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整治渔船“船证不符”和“异地挂靠”。
《工作要点》要求,要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参与农业质量年活动。从用药、生产记录、饲料等方面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零用药”试点,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监测样品1万个以上,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力争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加快制修订绿色养殖、海洋牧场建设、转方式调结构等行业重点急需标准。继续做好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加工经营工作,促进河豚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工作要点》还要求,要深入推进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严控渔船规模,建立新增远洋渔船项目专家论证机制,继续实施老旧渔船更新改造,推进远洋渔业海外基地建设,稳妥推进专业南极磷虾渔船建造。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组织召开远洋渔业规范管理经验交流会,研究建立远洋渔业企业履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开展明星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并继续实施远洋渔业“黑名单”制度,强化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置远洋渔业涉外事件。
《工作要点》指出,将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组织实施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行动;根据渔业绿色发展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伏休执法、长江珠江淮河黄河海河等流域禁渔执法、内陆边境水域执法、水生生物保护区执法、沿海养殖滩涂整治、海洋渔船规范管理等专项行动。
《工作要点》明确,要推进渔业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联盟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渔业体系建设,推动渔业科学技术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重大科研项目的设立和实施,加强新品种培育、节能减排、稻渔综合种养、渔业装备、海洋牧场、生态修复、负责任捕捞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加强新品种和稻渔综合种养、循环水、集装箱养鱼等先进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继续深化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