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投资分析报告:医保目录影响陆续显现
今年 2 月,人社部公布了新版医保目录,距离上次医保目录更新( 2009 年)已时隔 8 年。进入医保目录意味着医院终端市场对产品的全面开放,而目前医院终端仍然是药品市场的主导。因此进入医保对药品销量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今年 9 月各省陆续开始执行新医保,我们认为其影响将在 2017 年四季度至 2018 年一季度开始显现, 在未来 1-2 年带来持续的快速放量。我们将相关港股医药公司进行了整理。
新版医保目录今年 2 月公布。 今年 2 月 23 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新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列示药品 2535 个, 相比 2009 年版目录增加 339 个,增幅 15.4%,中药饮片部分未做调整。其中包含西药 1297 个, 增幅 11.4%; 中成药 1238 个(含民族药 88 个) ,增幅 20.0%。 西药甲类药品 402 个,中成药甲类药品 192 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甲类为保障性药品, 100%报销;乙类药品报销比例由各地自行设定。 各省(区、市)对甲类药品不得进行调整,而乙类药品的数量与限定支付范围各地可进行不超过 15%的调整。
医保谈判品种 7 月确定。今年 7 月, 人社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结果,额外 36 个谈判品种被纳入医保乙类目录。 谈判品种均为临床价值高但价格贵的专利或独家产品。 这 36 个品种包括 31 个西药和 5 个中成药,多用于治疗肿瘤、心血管、肾病、眼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包括临床疗效显著的重大创新药物: 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 临床需求迫切的进口药物: 曲妥珠单抗、来那度胺等; 以及部分罕见病治疗药物: 重组人凝血因子 VIIa 和重组人干扰素 β-1b。 重庆、 安徽、浙江、 广东卫计委发布陆续通知, 谈判品种不纳入药占比,以确保临床需求得到满足。
医保目录拟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人社部在今年 4 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表示将逐步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包括退出机制。基本原则是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对于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和规则。 根据人社部公告, 医保目录的政策思路是“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对工伤保险用药、儿童药、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 我们认为动态调整机制对临床价值高的品种影响不大,对辅助用药、安全但无效的药品或带来较大影响。
大部分省市区已于 9 月开始执行新版医保。 人社部发布新版目录时指出, 各省(区、市)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乙类调整工作,并发布各省目录后1 个月内执行新目录。实际上,约 19 个省份在今年 9 月份已开始执行新版医保目录,其他省份预计将在 18 年初以前开始执行。
投资建议: 我们建议持续关注新版医保目录相关企业。我们认为(1)新版医保目录对药品销售的影响将在 4Q2017-1Q2018 开始显现; (2) 未来 1-2 年药品销售会进入快速放量期; (3) 销售额受降价幅度以及销量的综合影响。 (4) 药企对招标工作的推进以及营销队伍对医院终端市场的覆盖也会影响整体销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