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放开无望 医药电商或迎"生死劫"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让医药电子商务行业再一次感受到了“寒冬”的凛冽。这份近6000字的文件中,最关键的信息有两处:第一,不允许互联网平台销售处方药;第二,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目前我国处方药市场规模近万亿元,业界此前一直期待能放开网售处方药,不少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甚至不惜违规“抢跑”,然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可谓给行业泼了一盆冷水。
处方药线上线下违规销售
经历了“双11”的喧闹后,还来不及比拼业绩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们就遭遇了迎头痛击。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意见稿对网售处方药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管。其中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批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意见稿,此前业界热盼的网售处方药大门已经关闭,监管部门的意图非常明显:医药兹事体大,监管只会趋严。
事实上,虽然处方药监管一直高喊高打,但线上线下违规的情况并不鲜见。据一项调查显示,在广东地区近十家网上药店都能够轻易买到违规销售的处方药。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来重视互联网药品交易企业的监管,但监管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消费者安全用药意识不强等问题。
而线下药店也是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重灾区。国内的医生社区“丁香园”近日做了一个小调查,邀请丁香园论坛会员从所列的包括罗红霉素、阿莫西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速效救心丸、珍菊降压片、倍他乐克在内的多种处方药中任选2种,看是否能在线下药店顺利买到。在42位参与者中,在线下药店成功购买处方药的有40人,其中1人只购买到中成药(处方药物),西药则必须需要处方,有2人完全购买失败。在参与活动的网友中,也不乏北上广一线城市。
参与此次活动的会员陈先生表示,他在广东一家比较大型的连锁药店以35.5元和37元的价格分别购买了阿奇霉素分散片和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总计花费72.5元,购买时店员要求登记身份证号码,但始终未提处方。像陈先生这样需要登记身份证信息的占少数,大多数人在购买处方药时仅仅是“拿药+交钱”就走人,整个购药流程顺利得难以想象。
此外,也有会员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在几家医药电子商务平台顺利购买到处方药物,同样不需要处方。
医药电商或谋求转型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医药电子商务销售总额达476亿元(含医疗器械);2016年迅速攀升到612亿元。在医药电子商务迅速升温的同时,也暴露出所存在的问题:比如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方药违规销售;夸大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普遍;药学服务不到位,配送环节有风险等。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不难理解为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此次一纸禁令,叫停网售处方药。
丁香园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监管办法,显得更为迫切与必要。事实上,国外有很多成熟的网售药品模式。以美国为例,实行医药分开制度,药店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严格分类管理。处方药的销售,必须凭美国医生开具的(电子/纸质)处方。如果药店没有处方就出售处方药,或者医生随意给病人开处方药,都将构成重罪。同时,每个药店都可从联网计算机上查到全美所有医生的登记资料。若遇到处方不确定是否为某个医生开出时,售货员需要致电医生,核实后才能卖出药品。为了确保处方签的真实性,医生除了签署姓名外,还必须在处方签左下角的“医生指纹区”按压指纹,进行验证,这样处方签才算正式生效。药房给药前必须先查对身份证信息,以及确认处方信息,然后进行登记。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严格处方药的管理;二是药店能够掌握顾客用药信息,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如发现不良反应,及早进行药品召回等;三是能培养固定客户群体。
此外,美国政府还打造了公共售药平台,各网络药商经过后台审批在平台上售药;消费者下单后,直接到就近的实体店取药。这种线上线下的整合模式,有效解决了用药安全、运输环节、购药难等问题。
据悉,在近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举办的一场“互联网药品经营及监管政策国际比较研究”会议上,有参会人士透露,“从征求意见稿到政策落地估计还有一年时间,中间还会收集各省局的意见,预计最后政策出台与征求意见稿会有差距。”在受邀之列的独角兽工作室创始人刘谦之后撰文《医药电商生死劫》,指出如果政策终稿仍然选择了最保守的立场,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也不是完全没有生路,例如可以向互联网医院转型、彻底融入线下医院的药品配送体系或者暂时放弃药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