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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投资研究报告:库存制度印发 下游或存补库需求

2017-12-13 15:31:00

 

来源:东方财富网

近日,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内容与今年8月份印发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煤炭库存制度旨在平抑煤价波动,保障煤炭供需稳定。根据指导意见,大部分电厂的最低库存标准为20天耗煤量,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再提高5-10天,而目前六大电厂库存可用天数尚不足17天,或存在一定补库存需求。

数据跟踪:本周环渤海动力煤指数维持在576元/吨,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环比上涨3元/吨至686元/吨;京唐港主焦煤下降20元/吨至1590元/吨。供需方面,秦港库存有所上升,六大发电集团库存继续回落,电厂日耗持续抬升,可用天数下降至16.8日。

事件跟踪: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今年1-10月,山西省煤炭企业实现利润233.67亿元,同比增加256.61亿元。 企业跟踪:红阳能源控股股东沈煤集团将其持有的925万股流通股进行质押;潞安环能控股股东潞安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亿股流通股进行质押;大同煤业下属色连一号煤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报告:2018-2022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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