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双11调查: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情况突出
中国消费者协会29日发布《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称,在“双11”整个体验周期内,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
调查体验发现,不同平台和商家预售规则、支付定(订)金和尾款时间不尽相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129款预售商品价格行为调查体验情况来看来,预售商品价格相对规范。但也发现4款商品存在价格问题,如涉嫌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预售价格不如双11当天价格优惠、预售价格频繁变化、定金随意变动。
如,电商平台和商家天猫平台的某款标称为“恒源祥”品牌针织衫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的划线价格均为508元,但11月11日划线价格调整为专柜价1280元。但专柜价说法仅在11月11日的商品页面显示,并未连续出现,也未标明出处,消费者若只看到11月11日当日价格,会因优惠力度大而被误导消费。
图表数据来自中消协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
另,对非预售商品的调查体验发现,今年的“双11”促销活动中,一些平台和商家优惠活动规则设置复杂,打折、满减、红包、优惠券、津贴等多种“优惠”方式叠加,附加各种限制条件与使用顺序,促销规则晦涩难懂,消费者很难推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降低了消费者的网购消费体验。
539款非预售商品中,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购买的比例达到78.1%,其中一些平台和商家的商品存在先涨价后降价、“双11”价格不降反升等问题。如,当当网平台某款标称为“韩都衣舍”品牌女装在11月7日之前价格为152元,而在10日价格上调至288元,并于11日又降至136元,涉嫌通过虚假折扣诱导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网购价格监管制度,依法惩处价格误导行为;加强平台商品价格管理,电商平台及商家需落实诚实守信经营责任;消费者需培养良好价格意识,坚持精明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