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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步入深度开放期 力度超预期不改市场大格局

2017-11-23 15:21:00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我国金融业开放再提速,根据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日前发布的信息,我国将大幅放宽外资进入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等金融行业的投资比例限制,其中,银行业“一放到底”,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将在三年或五年之后“一放到底”。

业内人士表示,开放程度的再提升意味着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到深度开放时期,而各个行业开放路线图和时间表的明确也向外资机构释放了十分积极的信号。金融业的开放短期内可能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但长期来看,金融业开放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也将助推金融业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业开放不等同于金融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在“开门”的同时,一定要把握节奏和力度,必须要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金融行业对外开放政策频出,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成为政策重点。

中国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11月9日,外交部宣布,中国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并逐步适当降低汽车关税。11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进一步表示,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实际上,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强调,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8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在内的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

一直以来,中国金融业均在循序渐进中稳步推进开放。在银行业领域,中国加入WTO之前,外资银行就已频频开始在中国市场尝试设立分行,但经营范围仅限于外币项下的商业银行业务。2001年后,外资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外资母公司也开始尝试以战略合作者身份入股中资银行。2004年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获得交通银行19.9%的股份。此后,一批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开始入股中资银行,如瑞银集团入股中国银行、花旗银行持股广发银行、恒生银行持股兴业银行等。

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由于外资银行母公司财务压力的剧增迫使其出售海外资产用于补充其自身资本金,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监管规定,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一直未能放开,境外投资者便由战略投资转而成为财务投资,选择高位获利离场。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数量已经达到了1031家,其中独资银行37家,外资银行的分行与支行145家,总资产达到2.93万亿元,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仅为1.29%。

在证券行业,情况也与此类似。2008年之后,合资券商不再发放证券经纪业务牌照。截至目前,国内非港资澳资背景的合资券商共有7家(瑞银证券、高盛高华、东方花旗、摩根士丹利华鑫、中德证券、一创摩根和瑞信方正),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惠港政策下获批的合资券商已经达到4家,分别为申港证券、华菁证券、汇丰前海证券和东亚前海证券。相对于本土券商,合资券商在中国的业务开展规模和竞争能力并不具有优势。

在保险行业,2017年前8月的统计数据显示,虽然数量并不少,但是外资寿险及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市占率分别仅为6.73%和1.98%,寿险近几年市占率还在稳步缓慢提升,但是产险仍处于下降趋势。寿险方面主要是股权、渠道和产品方面的原因,由于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外资公司往往管理效率较低,同时增资及转让较为困难;渠道方面难有竞争优势,分支机构以及经营范围的限制导致服务业难以跟上,并且产品也未能体现出优势。

力度超预期不改市场大格局

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于我国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总体上看,将会进一步优化和改善经营理念,从而提升金融市场活力。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了新一轮金融业开放路线图。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金融开放无论幅度、范围和力度均超出了市场一般的预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市场预期可能开放程度会慢一点,但是此次银行业“一放到底”,实施内外资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与此同时,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也设置了明确的开放时间表,即在三年或五年后,把超过51%的控股权“一放到底”。

这样超预期的金融开放向外资机构释放出明确的激励信号。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以银行业为例,金融业对外开放十余年来,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较为平淡,外资在我国银行业中的持股比例不断下降,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市场份额也在缩小,这和政策管制存在一定关系。根据国际上的相关要求,作为控股股东的银行比作为非控股股东的银行将面对更低的资本计提要求,因此股权比例的提升将对外资机构有实质帮助,与此同时,外资在中国金融机构中的话语权的提升,将激励其进一步深入中国市场,创新产品和服务。

不少外资机构也对开放政策给予高度评价,并明确表示将利用好政策红利。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花旗中国首席执行官林钰华表示,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的公布,将有助于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做好多方面的安排及战略准备,包括未来可能与潜在中资机构达成合作、获得牌照许可及国民待遇等。

瑞银中国战略委员会主席钱于军表示,瑞银集团作为持有瑞银证券股权的外资机构,对此项安排表示欢迎。中国是瑞银的重要市场,瑞银集团将继续寻求增持瑞银证券股权。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证券、银行和保险等金融细分领域中,保险业开放对外资的吸引力将最大。作为超过3万亿保费规模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中国分步放开外资持股人身险公司限制将吸引更多外资险企进入该领域。

标普全球评级分析师陈优妮表示,外资对保险业开放的兴趣最为浓厚,因为对外资来讲,保险业起点更低。最终获得控股权的预期,应该是鼓励国际保险公司采取更多行动深入中国这个世界增长最快的大型保险市场的原因。一旦获得控股权,外资保险公司在业务战略、风险管理方面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而中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也将受益于更多海外经验和海外专业人才的涌入。

对于基金业,鉴于目前外资已经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持股比例上限取消后,外资将会谋求扩大其在现有合资基金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截至2017年9月,中国113家基金公司当中有45家为中外合资。这些合资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接近全行业的45%,其中部分公司的市场地位已经处于领先水平。而在证券业方面,陈优妮表示,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将与其他资本市场开放措施一道在国内进行,比如通过股票通、债券通实现与香港市场的双向交易,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计划等。部分国际投行已经表达了提高现有合资公司持股比例的兴趣。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的放开在短期内并不会改变市场内外资占比的大格局,但对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可能影响更大。“从不同类型的银行来看,投资比例开放带来的影响也会不同。对于大型银行来说,更多地可能是业务层面竞争加剧,随着外资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不断提升,预计将会异军突起一批经营实力较强的银行,从而在市场上对大型银行形成挑战。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可能要面临来自外资的收购与兼并。大型银行体量庞大,外资银行很难对其形成威胁,但是中小银行的控股权相对容易就能取得,所以很容易在取消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后成为外资的收购目标。”董希淼说。

他表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总体上看,将会进一步带来银行业的管理方法、经营理念的提升和改善,从而导致银行业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

预防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金融业在“开门”的同时,一定要把握节奏和力度,必须要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国金证券认为,对于中国而言,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表明了我国当前已经由“从商品输出的时代到资本输入的时代变迁”,同时也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更加倾向于服务业,包括于金融服务业)的需要。持股比例的放开是一大步,表明我国经济发展到这个阶段,已具备了“进一步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的环境。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开放步伐来看,金融业的开放还是比较稳妥的,证券行业本身竞争的程度就比较高,银行业的开放没有给银行带来多大的冲击,保险业的开放也没有给保险公司带来多大的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业的开放并不等同于金融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余永定撰文指出,中国在加入WTO时,已经许诺要尽快开放金融服务业。中国开放金融服务业,例如,允许美国人到中国开银行,允许其在中国吸收存款,并给中国企业或者在华外资企业发放贷款,但并不意味着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自由地把所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兑换成美元汇出,或者把美元资金拿到中国兑换成人民币后放贷。所以,这次是金融服务业的开放,与过去的制造业或其他行业开放的性质是一样的,即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提供金融服务,而不是允许资本不受限制地跨境自由流动。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开放金融体系必然会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要完善与开放金融体系相匹配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预防并化解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业内人士表示,“双支柱调控框架”是全新增加的内容,也是未来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据了解,中国已经较早探索和实践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积极稳妥推动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不断增强利率调控能力。另一方面着力建立金融宏观审慎框架。其中,2016年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将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从七个方面约束金融机构,实施逆周期调节。二是将跨境资本流动纳入MPA,使得跨境资本流动趋于稳定。

董希淼表示,对于监管机构来说,随着对外开放进程不断深入,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业务不断拓展,未来银行的交易结构、业务模式更加复杂,呈现出跨国别、跨市场、跨领域的特点。所以,监管机构要弥补监管的空白,实现“穿透式”监管。监管机构还要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完善外汇管理制度,严防跨境资本异动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带来的冲击。监管机构还要注重学习和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监管标准,与发达国家监管机构交流沟通,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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