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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突破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

2017-08-03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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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农业部近日会同中组部、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委下发《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下称“批复”),同意全国34个试验区分别承担拓展农村改革试验任务。其中,清远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拓展改革试验任务,要求在三年时间内突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4年年底,清远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承担探索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任务。经过三年努力,清远改革探索成效已得到中央层面认可。此次“批复”中的《2017年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试验方案》(下称“方案”)指出:近年来,清远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方案”认为,清远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工作,且在近几年开展农村改革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要解决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拓展农村改革试验,清远已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

“方案”要求,2017年至2019年,清远将在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并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今年7月至2019年6月为“方案”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至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并发挥有效作用,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逐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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