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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补助金

2017-07-29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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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即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降低影像、检验等46项检查项目价格,提高诊查、会诊、护理、手术等154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从此项改革已先行先试的其他城市来看,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确保此项改革有序推进的关键。昨日,从昆明市财政局获悉,昆明将通过“811”补偿机制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即:原则通过亿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高于80%,财政补助不低于10%,医院加强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分担不超过10%。市财政局在分析本地区公立医院药费收入的基础上,安排200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

纳入本次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立医院为:昆明市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全部公立医院,包括市级、区级、县级公立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将按要求于后续启动,在今年9月30日前,将完成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昆明市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卫计委研究制定昆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把医院实施药品“三统一”管理、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疗费用控制、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对医院的主要量化考核指标。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安排财政补偿资金的主要依据。另外,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还将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对各项医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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