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占比如何达到10%:发电增量是关键 交通用气要扬长避短
天然气在我国居民、工业和发电等领域有很大发展潜力,要实现“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的目标,需从扩大用气规模和优化利用结构两方面入手。
我国天然气消费大规模增长始于2004年西气东输管道的商业运营,最近十多年来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2004年,天然气消费量为397亿立方米,2015年增加到1931亿立方米,2016年进一步达到了2058亿立方米,消费规模居美国和俄罗斯之后,位列全球第三。2004~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速达15%,是同期能源消费总量增速的2.6倍;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2004年的2.3%提高到了2015年的5.9%。
然而,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我国天然气利用还处于较低水平。从规模总量看,2015年5.9%的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远低于23.8%的全球平均水平,而美国超过了30%,俄罗斯甚至高达52.8%。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天然气比重力争达到10%。据此测算,天然气消费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比2016年增加1542亿立方米,年均增量为386亿立方米,年均增速为15%。
纵向比较来看,这一增速与2004~2016年间的年均增速持平,但年均增量386亿立方米,远高于2004~2016年间138亿立方米的年均增量,比2004~2016年间的最大年增量242亿立方米,还要多出144亿立方米。可以说,要实现2020年3600亿立方米的消费目标,具有极大的挑战性。正因如此,在随后发布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将2020年的天然气消费比重调整为了8.3%~10%。
经测算,到2020年让天然气的消费比重达到10%非不可能,但必须从用气规模挖潜和利用结构调整两方面入手,稳步发展城镇燃气,借力“煤改气”加速工业燃料领域天然气置换,提速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发展交通用气,适度发展化工用气。
城镇燃气扩容可期
城镇燃气包括居民用气、公福商业用气和采暖用气三个细分领域。其中,居民用气在我国一直是优先发展、优先保障的。从2012年开始,天然气用气人口已经超过液化石油气,成为了第一大生活燃料。2015年,我国城镇人口气化率约为43%,居民用气在207亿立方米左右。随着“新型城镇化”的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等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预计“十三五”期间,居民用气将继续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仍是主力用气人群。若2020年城镇化率提高到60%,城镇居民气化率提高到《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预计的57%,则天然气气化人口将达到4.7亿,用气量增加至330亿立方米。
公福商业用气量一般与不同地区的生活习惯和城市化水平有关,目前,我国的公福商业用气大致相当于居民用气的48%,预计2020年将提高到50%左右。据此测算,公福商业用气量2020年可以增加至170亿立方米左右。
2015年我国采暖用气约115亿立方米,占采暖燃料的比例约为8.2%。天然气采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河北、甘肃、新疆等北方省份。未来几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继续深入实施,禁煤区范围会不断扩大,预计到2020年天然气采暖面积将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20亿平方米左右,采暖用气相应地增加到约210亿立方米。其中,河北、天津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将成为采暖用气的主力增长地区。
三项加总,城镇燃气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710亿立方米左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20%。其中,居民用气和采暖用气是增量主体。
工业领域借力“煤改气”
当前,我国工业燃料用能以煤炭为主,占比约73%,天然气占比约10%,远低于英美等国的水平。2015年,我国工业燃料领域天然气消费量738亿立方米,主要用于建材、机电、轻纺、冶金、石化等行业。
“煤改气”是工业燃料领域天然气消费量增加的主力推动力。将置换后效率提高等因素考虑在内,每替代1亿吨的工业锅炉/窑炉燃煤消费量,即可增加天然气消费量420亿立方米。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各省相继出台了燃煤锅炉治理方案,“十三五”期间“煤改气”改造量约12万蒸吨,按照年运行3000小时测算,可新增天然气消费量260亿立方米左右。新增量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为主,集中于环渤海、长三角等地区。
以玻璃、陶瓷产业为代表的工业窑炉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结合国家经济发展转型、产业结构优化的宏观大背景,预计天然气将成为玻璃、陶瓷等产业转型升级的首选燃料。初步统计,“煤改气”窑炉可新增天然气消费约190亿立方米,“油改气”可新增天然气消费约60亿立方米。
“十三五”期间,工业燃料领域有望新增天然气用量510亿立方米,消费规模达到1250亿立方米,占工业燃料能源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比例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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