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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2017抗管通知 对碳青酶烯类和替加环素重点提出要求

2017-03-06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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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3月6日讯 卫计委发布2017抗管通知,对碳青酶烯类和替加环素重点提出要求。

重点要求: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制定本机构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并将制定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报核发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尚未按照要求完成备案工作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

- 在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时,要严格落实品种、品规要求,其中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严格控制在3个品规内。

- 要按照规定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少于1年,并在目录调整后15日内报核发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 要强化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以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并经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

-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确需越处方权限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 门诊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先行实施专档管理。各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时,要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有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3

国卫办医发[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当前,细菌耐药已成为全球公共健康领域的重大挑战,也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世界性问题。在2016年召开的G20杭州峰会上,细菌耐药问题被列入主要议题,并写入最后公报;在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上,世界各国对细菌耐药问题进行了讨论,成为联合国大会有史以来讨论的第四个卫生议题。细菌耐药问题已经从卫生领域扩大到了政治、经济领域。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大局出发,从对政治、经济影响、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建设小康社会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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