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启动食盐专项行动整改 避免标准问题成“隐形门槛”
盐改落地50天内,多地出现因故扣押外省食盐的情况,盐务管理部门及跨区域经营的盐企各执一词,一时间似乎“真相”难辨,各方急求一个答案。
对盐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月21日下午3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召开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电视电话会议)。其中,工信部消费品司高延敏司长提出“切实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抓紧完善地方涉盐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等共6点意见。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分自查自纠、整改规范与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这次会议提出的6个方面意见都是有针对性的。”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洪涛认为,此次电视电话会议比较务实,但同时改革的难度也不能被低估,“改革不能走回头路、不能踏空、不能出现问题”。
避免标准问题成“隐形门槛”
“今年进入盐改过渡期,形势更加严峻。”2月14日,山东省盐务局以此作为标题的一部分公布了其2016年及2017年1月的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的情况,其中,“1月份全省共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067起,同比增长29.6%”。
食盐安全历来是公众的敏感神经,在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确保食盐安全,维护公共健康”也被作为重要前提。“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盐生产、批发等经营行为,严格防止不合格食盐进入食盐市场。”在2月21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中,食盐安全也再次被强调。
相比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盐问题,盐业体制改革以来,食盐加碘则存在着微妙的博弈点。
据国家卫计委官网消息,我国食用盐碘含量有三种加碘标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食盐用碘需求不同,食盐加碘标准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江苏省盐务局人士2月21日向记者表示,在碘含量上,有些跨区域经营企业存在不合格情况。
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食盐加碘问题或许会被当做利益相关方的幌子,成为一种博弈的手段。一位接近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单位被新野县扣押的30吨精制盐虽已被放,但又面临着新的困境。
“(企业)手续是全的,但我们发过去一批盐,就说我们的盐加碘不合格,让我们出个人员去那边重新检测,检测不出结果来不让卖”,在上述知情人士看来,“加碘不合格”是不放行的托词,“国家检测中心不是说一天两天能检测完的,出结果要有周期的,就这样耗着,怎么说呢,他们有的是办法”。
各地用碘要求不同会否成为“设卡”工具,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观点不同,2月21日的电视电话会议对此也做出了回应。
国家发改委旗下改革网称,谈及食盐加碘浓度,高延敏表示,各省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同级卫生计生主管机构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本辖区内各地区盐碘浓度。对不符合销售地盐碘浓度的食盐产品,销售地盐业主管机构应当书面告知食盐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食盐经营企业在碘缺乏病地区应当销售碘盐,在高水碘地区应当销售无碘盐。
“食盐经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委托无经营资质企业或个人,采取签订虚假用工合同、虚假物流配送协议等方式违规开展食盐批发业务。”改革网报道称,高延敏在电视电话会议中强调,省级及省级以下盐业主管机构要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内容及处罚事项,防止野蛮执法,不得随意设置区域限制,妨碍跨区经营。
针对落实情况启动自查整改
2月21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中,除11个国家部门外,各省(市、区)政府联系盐改工作副秘书长,以及有关部门及分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分会场会议。据《中国经济导报》统计,参会人员共计300余人。
从参会人员的来源和数量看,盐业体制改革强调协调合作。“改革和以前不一样了,需要各个部门进行综合协调”,洪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而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盐业改革的难度。“今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开始实施。部分地方也存在着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企分开进度缓慢、阻碍限制跨区经营等问题。”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的21日电视电话会议内容显示。
2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称,重庆市盐业集团数百吨食盐被遵义盐务管理局扣押,而同类情况也在河南、江苏、福建等地出现,盐改的落实情况受到关注。
国家相关部门也将针对落实不力的情况展开督查。《中国经济导报》称,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方案》不力的地方将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和追究责任等措施。
此外,按照高延敏提出的意见,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分自查自纠、整改规范与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中,跨区物流配送、企业信息告知、食盐质量检测、食盐加碘浓度、食盐电子追溯系统、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分公司注册等七个方面跨区经营涉及到的工作被重点强调。
洪涛表示,盐业改革涉及到利益调整的问题,还是有相应的障碍,不能低估改革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