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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7-02-20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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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昨日发布《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水电。加快建设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大型水电基地。加强西南水电外送华南、华中和华东等区域输电通道建设,统筹推进金中、滇西北、川电外送第三通道等工程项目。建立水能利用监测体系,及时分析预警水能利用和弃水情况。建立健全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制订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定》。

积极推进已开工水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澜沧江苗尾、大渡河长河坝、猴子岩等水电站,新增装机规模1000万千瓦。

扎实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金沙江白鹤滩、巴塘、拉哇,澜沧江托巴等水电站,新开工规模力争达到3000万千瓦。

积极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投产江苏溧阳、广东深圳、海南琼中等抽水蓄能电站,新增装机规模200万千瓦。扎实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浙江宁海、湖南平江、内蒙古芝瑞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新开工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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