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服务行业:11部联合发布研学旅行意见 游学企业大有可为
12月1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及答记者问等相关文件和文章。此次《意见》是自国务院13年提出要推行中小学研学旅行后首次多部门联合发文落实推进。研学旅行涉及教育、旅行和安全,实际运行需要多部门协作,本次联合发文明确各部门和社会企业责任和分工,是各方共建研学旅行机制的开始,将会实质性促进游学行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评论:
多部门联合发文是研学旅行试点走向全国的关键节点,静待配套文件和方案的出台。国务院在13年《国民休闲旅游纲要》首次提出要推行中小学研学旅行,此后部门层次都是单独发文,比如教育部(研学旅行主管部门)和旅游局分别确定研学旅行试点省市和研学旅游目的地、示范基地,部门联动性较弱。而研学旅行一方面涉及教育、出行、安全等方面,另一方面参与主体是中小学生这一未成年人特殊群体,需要制度层面的保障,实际运行更需多部门配合。此次《意见》出台,既总结了12年以来各试点省市经验,又借鉴日本修学旅行及欧美国家营地教育的成熟做法,采取教育部、旅游局、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建机制,充分尊重了研学旅行的实际运行规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预计配合后续配套文件方案陆续出台,都将促进研学旅行由试点走向全国,实质性利好游学行业的规模化、健康发展。
明确学校可委托企业或机构开展研学旅行,促进公立校2B市场需求释放,利好有资质、有品牌的游学机构、营地教育企业、开展游学业务的旅行社。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委托形式下要求学校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并确定旅游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这意味着今后游学行业将会逐步设立标准和门槛。意见这一措施的出台同时利好行业和规范化企业:第一,利好规范性好、资质齐全、有品牌的公司加速发展,有望助力提升行业集中度;第二,消除公立校政策疑虑,释放2B市场的巨大潜在需求,尤其利好国内游学和营地教育;第三,通过学校2B市场的渗透可培育2C市场,加速游学产品走向C端,扩大整体市场规模。
文件重申研学旅行安全性和公益性原则,安全规则越细化越有利于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和企业具体落地实施,公益性原则对企业盈利能力或有影响。安全和产品是制约游学行业发展的两大因素,由于目前2B公立校是游学组织方的主要客源,而安全风险又是校方和地方教委开展研学旅行的最大制约因素,通过此次文件提出建立各级安全保障方案和相关险种的研发等具体措施,将有助于各地加快制定安全责任体系并顺利开展活动。此次文件将研学旅行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明确了研学旅游产品的教育性和公益性属性,这对产品定价和营利性企业或产生影响。研学旅行作为游学产品的一大分支,是游学企业重要业务组成和2C业务当下的主要入口,目前产品定价尚无统一标准,部分采用成本+税费+运营费用定价原则。未来随着全国范围开展研学旅行,不排除发改委、物价局会出台费用核准方案,一旦出台方案将可能造成两极影响:小企业生存空间将大幅受到挤压;大企业有可能通过微利或者不盈利的研学旅行产品做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通过高附加值的C端夏令营、营地教育盈利,但毛利率也可能受到挤压。
建议关注专业游学机构和布局游学业务的、资质良好的旅游企业:目前游学组织方有以下五类:一是专业游学机构,目前这类企业资本化途径主要通过新三板;二是语言培训机构;三是旅行社;四是留学中介机构,五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未来行业标准和资质的设立会更利好专业游学机构、产品丰富的大旅游平台的发展。建议关注专业游学机构和积极布局游学、旅游资质良好的企业,新三板相关标的有:世纪明德、美之旅、乐旅股份、知鸟游学(拟挂牌)、决胜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