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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终点

2016-12-23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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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12月22日,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办,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承办的“互联网金融:大变局与新征程”论坛在京举行。围绕“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与会专家认为,在国家积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和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背景下,对网络借贷行业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未来互联网金融野蛮发展时代走向终结。

野蛮发展时代走向终结

“由于互联网和金融天生的属性差异,它们的结合一定要取长补短,互相融合,才能产生真正地生产力。”作为行业从业者,陆金所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执行官杨峻表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各类新技术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服务的成本,并提高机构经营效率,从而能够更好服务广大人群。然而,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市场参与者良莠不齐、信息披露不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缺失、交易各方权责定位不明晰等。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转型的组成部分,当前的形态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阶段性产物。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正在暴露,我们需要去规范它,而其规范的来源是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所带来的冲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指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要针对的是善意的参与者,针对其能力不足而带来的风险进行规避,进行防范。而对于带有不良目的的参与者,则还需通过法律、法规的办法进行甄别,特别对法律的执行、行为监管等提出了非常多的要求。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其他部委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网贷行业不可触碰13条红线。

此后,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广告、第三方支付等领域。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认为,目前,对互联网金融整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新瓶装旧酒”。他提到,除少数优秀互联网金融机构外,绝大多数平台还是用互联网之名行传统金融之实。若仍是用新的技术、新的概念来做旧的业务,互联网金融没有前景可言。

此外,他还表示,从目前的监管形势上看,监管层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出现的新业务、新技术等进行监管,但缺少对最基础的内容管制,即实名制、交易、透明度等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本质是消化存量,是监管主体展开针对性的整顿评价。从目前形势看,专项整治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四点,即现有监管分业监管体制与金融混业经营格局错配问题;现有法律、监管规则的制定滞后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问题;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协调问题;缺乏系统性的长效监管机制。

那么,监管政策出台后,对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中国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认为,无论是对限额的整改,还是加入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对于网贷平台来说都是生死的考验。在现如今的监管形势下,无形中提高了平台的运营成本,可能在未来2到3年,大量网贷平台会大量消失。其中,比较合规的平台会出现甩卖潮,而不合规平台会在监管重压下停止运营。

深圳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理事长胡尔义指出,自《暂行办法》出台后,三个多月网贷成交额、贷款余额、人数等连续创历史纪录,相反,网贷利率却连创历史新低。网贷期限虽在较高位运行,但速度明显却放慢。“由此可以判断,目前没有出现资金大规模地从网贷平台撤离,同样也没有出现资金从中小网贷平台向大平台集中的趋势。总之,《暂行办法》出台的对网贷行业的影响已逐渐显现。”

此外,针对日本FinTech产业概况,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资深高级顾问李智慧表示,由于日本是一个金融监管非常严格的国家,只可以做法律上允许的事情,而且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服务是十分成熟,覆盖了所有的领域。此外,日本的金融机构金融厅专门成立了一金融审议会,探讨相关法规的修订。并且制定虚拟货币交换产业业务规定,强化对虚拟货币产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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