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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气和水等公用事业调查报告:财政部发文深入推进PPP

2016-10-13 1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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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垃圾处理项目模式成熟,PPP推广迎来新突破

《通知》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成熟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

我们认为,传统市政环保领域,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的项目发展已相对成熟,形成了以BOT/TOT为主的清晰商业模式。未来两大领域新增及存量治理市场的释放能大大促进PPP的推广及深入。此外,打破“公建公营”一枝独大的格局,实现“公建公营”到“民间民营”的转变,标志着环保产业的日趋成熟。

鼓励示范项目引导,环保龙头企业率先受益

《通知》还指出,各级部门要按照“又快又实”、“能进能出”的原则,积极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示范项目定向辅导,科学合理编制运作方案,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加强监管确保示范项目质量,充分发挥其引领性和带动性。另外,要积极做好示范项目督导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在一定期限内仍不具备签约条件的,将不再作为示范项目实施。

我们认为,《通知》要求对PPP项目各个环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扫清障碍,突显出政府大力推进PPP模式的态度和决心,预计未来各个职能部门对于PPP项目的配套政策文件将逐步落实。

对于环保企业而言,鼓励示范项目将率先利好龙头企业,尤具体现在环境监测、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PPP运用尚未普及的细分领域,为公司获取优质订单,提高业绩增长空间铺平道路。

提高采购标准,保障项目质地

《通知》提出,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合理设定采购标准和条件,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包括设置过高或无关的资格条件,过高的保证金等)对潜在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与传统采购相比,PPP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合同、项目评审等都更为复杂,竞争方式、合同管理等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同时,PPP项目往往采购金额较大,交易风险和采购成本更高。我们认为,未来PPP项目采购成功率以及项目采购的质量和效果都将相应提升。

打破PPP参与限制,激活民间投资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当前PPP项目落地不及预期的一大症结,是地方政府对民营资本采用限制性条件;随着这一问题的迎刃而解,PPP项目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将大大增加。

利好政策不断,PPP政策性催化仍在继续

近期PPP政策利好频现:9月末,发改委、环保部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将对环保产业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大力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模式,加快特许经营立法;10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工作的通知》,开展深化中小城市和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创新工作,这是两部门首次联合在PPP领域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认为,PPP投资逻辑并未发生根本变化,近期密集政策催化下,PPP主题确定性不断加强。

看好PPP跨年度行情,甄选经验丰富、项目优质环保类上市公司

四季度PPP有望再次发力,为环保行业带来重要机遇。相关政策的颁布为民营企业参与PPP提供利好,规范化和先发优势仍是PPP发展趋势,民营龙头企业最为受益。此外,10月已经进入施工旺季,业绩催化愈发重要。我们核心PPP标的线性外推订单有较大的预期空间,加上已有订单半年左右的落地周期,年度业绩有望明显提升。我们继续看好PPP布局较早,有能力取得优质项目,基本面坚实的设备、工程类上市公司,重点推荐聚光科技(黄山市12亿PPP项目落地,进军仪器仪表龙头)、盈峰环境(签订10亿产业园协议+参投18亿热电项目,完善环保大平台搭建)、高能环境(新增订单跨越式增长,多个修复项目已开工)、碧水源(PPP订单+框架超过350亿元,水处理龙头地位稳固)、云投生态(连续中标大额订单,流域治理+海绵城市双轮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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