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正式实施 慈善信托得到大力推广
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张则华)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每年1000亿元左右。与此同时,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慈善组织运作不规范、行业自律尚未形成,等等。我国首部《慈善法》今天(1日)起正式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今年3月16日,《慈善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其中,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管理;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此前,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出台,将公益信托作为其中的重要章节。尽管《信托法》对公益信托早已做出定义,但经过十多年,公益信托一直难以大规模发展。公益信托始终没有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审批难是一个重要原因,成为制约公益事业发展的瓶颈。这一问题在《慈善法》中得以解决。
今天,国投泰康信托率先推出慈善信托,对今后的慈善信托具有示范作用。首批慈善信托分别是“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真爱梦想1号教育慈善信托”。分别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合作,在“创新扶贫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裁钱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单投入一期投入3000万,分三年投入,期限5年,主要投资在定点扶贫县的教育、医疗、乡村基础设施和救助,贫困户的救助上面。重点是精准到户、精准到人。” 钱蒙认为,慈善信托的开展将对中国慈善事业产生积极影响,提高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这对于从事慈善事业的机构和个人都是一种福音。
《慈善法》规定,“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这将表明慈善信托设立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慈善信托有望获得突破。对此,国投泰康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和晋予表示,“民政部门对慈善信托的发展是非常支持的。这次国投操作的公益信托项目,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备案,为慈善信托的落地和操作提供了非常具体的指导。”
中国公益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高传捷认为,慈善信托作为新型的慈善方式,能够更好地反映委托人的意愿,将有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慈善机构发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带动慈善事业向更透明、更高效的方向发展,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另外,慈善信托执行很重要一条就是它的效果,可以动员各个阶层的人、不同财产收入水平的人,根据他们的意愿来参加慈善活动。这样,慈善事业的覆盖面就更加广了,使社会上没有人关心注意到的弱势群体、需要改进的事项都得以解决,所以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推动是很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