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贵州省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新规
记者25日从贵州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起贵州省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新规,提高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
根据新规,贵州将大幅提高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并且电价标准不作调整。将贵州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调整为第一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含)度以内提高到3000(含)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4000(含)度提高到3000-4700(含)度;超过4700度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各档电量电价仍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水平执行,即第一档电量电价为每度0.4556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度0.5056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度0.7556元。同时,继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用电设置每户每年120度的免费电量。
对用户来说,新规有效保障居民用电需求,且减少居民用电电费支出。
居民阶梯电价基本电量所覆盖的家庭用户数更为广泛。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后,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将从现在的74%提高到82%,82%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用承担阶梯加价。
贵州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800度,增幅为36.4%;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一档电量从月均183度提高到月均250度,每月提高67度;第二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700度,增幅为17.5%,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二档电量从月均333度提高到月均392度,每月提高59度。
新规将大幅提高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并且电价标准不作调整,能够有效减少居民用电电费支出。按照2015年贵州省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情况测算,贵州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共计减少约2.15亿元,原本需要支付加价电费的273万户居民用户平均每年每户电费支出减少约78元。
贵州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元志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完善,能够有效刺激居民用电电量增长,增加社会总用电量,促进燃煤发电机组发电量提高,增加电煤需求,带动电力煤炭行业发展,这对于推动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