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记者从海南保监局获悉,《2016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方案明确农房保险试点在文昌、万宁、澄迈3个市县基础上,新增加海口、三亚、三沙等13个市县。今后,农户只需负担几元钱的保费,就可获得上万元财产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很大损失,灾后重建所需的大量资金更是成为农村贫困群众的一大负担。例如2014年超强台风“威马逊”肆虐后,海南房屋倒塌超过2.3万间,台风登陆点多个自然村几乎夷为平地,房屋连片损毁的情况非常普遍。
据介绍,为尽可能减少农户因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安定生活和生产,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与海南保监局2014年底在文昌、万宁、澄迈3个市县的农村地区率先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台风“鲸鱼”登陆万宁引发灾情后,相关部门积极督促各保险经办机构加快开展灾后查勘理赔工作,并在短时间内发放了第一批农房保险理赔款。2016年,农房保险试点向全省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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