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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亿都去哪了 土地出让金使用应有统一规范

2016-02-17 09:52:00

 

来源:检察日报

1999年至2015年这十七年,可谓中国历土地资产化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年均1.6万亿元。对于巨额土地收入的使用去向,由于鲜有城市政府对外公开,公众难以知晓。加之近年来频频有政府官员因在“土地出让”环节上贪腐涉案,“土地钱”的争论一直存在。

土地出让收入该如何使用,并非无法可依。

2007年原建设部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应将土地置换所得收益返还农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按照相关规定,土地出让金总额不低于15%的比例应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1年财政部发出《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资金。

然而,这些规定只是散见于有关部门出台的一些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尚无全国统一的专门法律法规加以整合、规范和约束,有些规定过于笼统,没有相应的违法违规追责问责机制和严厉的处罚措施,缺乏执行刚性,因而土地出让金的使用也就呈现出一片乱象。2014年审计署对全国29个省本级、200个市本级和709个县过去6年的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做了全面审计,结果显示,这些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少征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支出中违规用于弥补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7807.46亿元;征地拆迁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少支付补偿17.41亿元,编造虚假资料等套取或骗取补偿10.57亿元。此外,一些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核算不够规范,有8358.75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有的地方为支持经济发展,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收入7218.11亿元。

而近些年来,有些地方政府一直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无休止地扩大试点范围、扩张“土地财政”,将土地级差收入大都据为政府,转移到城市建设之中,甚至有些被用于三公支出。各地的土地出让收益到底有多少按规定用于廉租房保障、三农建设和投入呢?这一直是一笔糊涂账。笔者以为,土地收入不能成为地方政府手中的“私房钱”,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遏制土地出让金使用乱象刻不容缓。在改革“土地财政”模式难有实质性进展、“土地财政”短期内不可能终结的情况下,很有必要通过整合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明确规定政府必须公开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及其使用的明细项目,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便于其行使监督权,从而防止和避免土地出让金使用上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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