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配套细则将落地 首批试点银行及理财公司名单待发
11月4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个人养老理财产品类型、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
银保监会明确,将依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因素,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对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暂行办法》针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提出具体要求并实施名单制管理,既有助于充分发挥两类机构网点、客户资源等优势,也有助于选择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实行个人账户制、具有唯一性
《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资金账户业务、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个人养老金业务。
其中,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关键,能够直观体现个人权益,方便职工个人操作,完整记录信息以及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暂行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指具有个人养老金缴费、交易资金划转、收益归集、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等功能的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以下简称Ⅱ类户)。
并且,这一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交易资金划转等,以资金账户为唯一载体。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交易行为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从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至资金账户。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制度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暂行办法》规定,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也可以由参加人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在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指定,但不得由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直接在商业银行开立。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金融时报》时表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不仅给商业银行办理个人金融服务提供更多机会,而且个人在账户投资中将为商业银行带来资金沉淀,有助于丰富商业银行存款来源。同时,商业银行进行托管等服务也可以丰富收入来源。
个人养老金涵盖多类型产品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能够购买哪些产品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产品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要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
针对储蓄存款,《暂行办法》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
“短期内以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为代表的产品收益稳定、综合风险较低的资管机构有望在个人养老金账户试点初期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与增量资金,抢占市场先机。”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银行理财能够通过自身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信用优势,获取较大的市场份额,在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风格偏向保守的情况下有望吸收更多资金。
娄飞鹏表示,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本身在服务个人养老方面具有品牌信誉优势,长期为个人养老金提供支付结算或理财产品服务,积累了服务客户的经验,渠道等方面优势也较为明显。下一步,商业银行和理财机构需要充分抓住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市场机遇,丰富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强化风险管理,为个人养老金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金融服务。
市场期待试点落地
个人养老金市场空间广阔,并将为参与机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据王一峰测算,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假设全国约6510万纳税人在税优激励下全额参与其中,测算得到每年第三支柱规模可达0.78万亿元,以此速率累积到2030年总规模可达6.25万亿元,未来若能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将进一步促进第三支柱发展。
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覆盖海量客户群体,分支机构触及城乡各地,能够提高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通过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在债券和非标投资的长期投资经验和风控能力,将为个人养老金产品带来长期稳健的收益。
对于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而言,应当怎样抓住这一机遇?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着眼于养老市场长远发展,努力抓住资管、存款、托管等直接业务机会,挖掘账户、发卡、结算等间接业务机会。从组织架构看,有条件的银行可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门组建养老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也应积极探索个人养老金业务。
王一峰表示,随着投资者需求更趋多元化,各资管机构应聚焦于多元化产品开发以精准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加强投资端建设,用优异业绩吸引更多增量资金,实现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