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衍生品法今起实施 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增强
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监管部门及多家金融机构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对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对期货品种上市实施注册制、期货公司开展国际化业务和场外业务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期货市场多方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发挥期货市场
资源配置功能
截至目前,期货具有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已被各界所认可和接受。在此基础上,期货和衍生品法进一步强调,要采取措施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
郑商所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促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确立为立法宗旨,明确“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三大功能,提出鼓励套期保值、推动农产品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等内容,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粮期货总经理王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应将自身定位为综合衍生品服务提供商,坚守“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定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三大核心功能”去开展业务,以“做专、做强、做优、做精”作为业务创新的标准。随着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正式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陆续修订,中国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期货和衍生品法还将场外业务纳入其中。这项被监管部门和期货公司寄予厚望、极具发展潜力的业务有望在有法可依的背景下,奏响健康发展的新篇章。
大商所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将场外业务纳入法治化运行环境中,支持期货市场创新,为该业务拓展了发展空间,提供了内生动力,有利于统筹场内场外交易协同发展。
“将场外衍生品交易纳入调整范围,将单一协议原则、终止净额结算、履约保障、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的基础制度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为场外衍生品市场行稳致远、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郑商所相关人士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期货和衍生品法充分吸收了二十国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共识,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的先进经验,专门对场外衍生品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对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让衍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法可依。
为实体经济
提供更多服务工具
期货品种上市将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这意味着,未来新品种推出数量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将进一步增加。
东证期货董事长卢大印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品种上市实施注册制后,期货交易所将进一步提高创新效率和服务效能,丰富期货品种,建立更完备的产品体系,把相关资源有效地配置到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快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
郑商所相关人士表示,期货品种上市机制修改为注册制后,将极大鼓励市场创新,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有效增加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供给,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提供更丰富、更全面的风险管理工具,更好地发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稳定经济大盘的功能。
“期货和衍生品法还为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境外机构在境内参股、设立期货公司,积极开展国际化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持。”卢大印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域外适用效力,境内外监管机构可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从“引进来”“走出去”两方面提出必要的监管要求,让跨境业务的境内外监管合作有法可依。
大商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落实和贯彻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未来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交易所规则和制度体系,为市场自律监管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充分的制度供给;二是加快产品创新,推出更多的国民经济需要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形成大宗商品与中小宗商品分别定位、传统品种与新兴品种共同布局、实物交割与现金结算同步推进的高质量产品供给格局;三是提升产业参与深度,以产业链需求为导向,推动更多产业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定价;四是强化场外市场规范建设,不断完善场外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五是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期货、期权产品上市,优化参与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在全球贸易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