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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4条新政全力破解招工难、用工贵、成本高、资金紧张等难点堵点

时间:2022-07-26 15:27:15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7月26日讯 近日,上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本市个体工商户群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研究制订了涉及减税减费,强化保障、金融扶持、优化营商等方面共34项具体措施,全力破解招工难、用工贵、成本高、资金紧张等难点堵点,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广大个体工商户,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立足于稳,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力度。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施个体工商户契税优惠政策。

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实施税收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制造业个体工商户部分税费。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继续阶段性下调20%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停缴手续。

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其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6个月房租。

对本市执行非居民价格的个体工商户给予3个月应缴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管道燃气费10%的财政补贴。

落实全市免收3个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降低2022年4月至12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50%的相关规定。

扎根于实,唱好服务保障重头戏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公益的招聘渠道。

支持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或者单独建园,鼓励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

充分发挥各级民营经济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优势,突出协会帮扶作用。

建立市区两级个体工商户服务专班。畅通个体工商户诉求反馈渠道,强化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

发力于准,出好金融扶持精准牌

引导商业银行运用好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

支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落实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免,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鼓励银行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并通过“纾困融资”专项贷款、无缝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缓交贷款利息等方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

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征信权益保障。

支持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并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扩展新冠肺炎责任、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为开展贸易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便利化服务。

着眼于优,奏好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曲

探索实施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模式,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等便民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开展在线新经济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试点。

支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

支持个体工商户自主歇业。

对网络交易平台靠前开展合规指导,规范平台经营行为,鼓励平台制定商户优惠措施,合理降低入驻、营销费用。

集中整治和查处不落实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价格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妥善处置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消费纠纷。

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推进“双随机”抽查,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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