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
据证监会官网22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其中部署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等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
《通知》提出,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引导资金流向优质民营企业。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市场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通知》还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蓄意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债券融资;支持奖励守信企业,各级工商联加强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引导,在相关推荐工作中优先重点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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