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及时保留购物证据 私下交易买商品不保险
黑龙江哈尔滨发布6·18消费警示:私下交易买商品不保险
6·18临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享受“购物狂欢”时要冷静对待促销宣传,提高警惕,理性消费,谨防受骗。
交易要防范风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全面、充分地了解经营信息,选择信誉度高、安全性强的网络经营者,应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购物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商家。在网上选购预售商品时,更要仔细查看商家资质、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主动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更不要轻易通过这些链接付款,支付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
购物要保持理性。在促销期间,商家会发放优惠券、店铺红包、特价商品等,在网购前应做好购物规划,列好清单、做好预算,不盲目下单,根据自身需求有计划地消费。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对时下热门的“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明星带货”等,消费者应保持购物理智,下单前了解清楚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和效果,不要盲目跟风购买,不要通过私下交易方式购买商品。
收货要注意细节。在6.18促销活动物流高峰期,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慎买急于使用或者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在购物前,消费者应与卖家就送达时间、退换货方式、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收货时,要注意包裹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如有破损不要签收,及时与卖家联系),最好能和快递员要求当面验货,签收后,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商品不适合之类,不要丢失商品的包装,及时与卖家联系协商解决售后问题。如没有及时收到货物,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在自动确认收货前,及时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
凭证要妥善保管。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每一个步骤都要采集或保留购物证据,注意截取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为后期如出现消费纠纷进行维权提供依据。同时,还要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依法主动维权,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